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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天保公益林管护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0 09:36    阅读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提高管护能力和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保公益林管护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职责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护区基层一线工作的天保公益林管护员10名,不占用事业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公职人员的相关待遇。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林业和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林业相关专业优先;

   5.年龄在18-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吃苦耐劳,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熟练操作电脑相关办公软件,经过培训能初步掌握林业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能独立完成巡护日志填写和巡护软件操作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未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的。

   3.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及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资源管护岗位在管护中心下属保护站,从事资源管护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宣传林业和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及政策;

   2.负责责任片区的资源管护工作;

   3.对管护区资源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保护区内违规用火、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环境及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并向所在保护站报告处置;

   4.完成保护站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1月10日在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2.现场报名地点为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资源管理科(康乐县附城镇胭脂路4号管护中心709室),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其它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并填写《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天保公益林管护员招聘登记表》,填写时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专业等信息)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邮箱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其它证照及《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天保公益林管护员招聘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62716124@qq.com。

   3.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莲花山管护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4.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任何费用。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按要求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和体检证明材料扫描件。不能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3日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662716124@qq.com。体检须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林业政策法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三、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薪酬待遇:本科学历工资为2800-3000元/月,大专学历工资为2600-2800元/月。拟聘人员与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根据合同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资源管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2.不履行管护职责的;

   3.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四、其它事项

   1.现场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人员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即扫场所码,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2.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举报部门和电话: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纪委,0930-5938161。

   咨询部门和电话: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资源管理科,0930-5938018、18419906548。


          附件: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天保公益林护林员招聘登记表 - .docx


       

                                                         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