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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山管护中心关于征集莲花山保护区历史记忆实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16:57    阅读次数: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历史实物资料真实反映莲花山保护区发展的辉煌历程和历史面貌,进一步丰富莲花山科普宣教中心珍藏文物档案资源,留存历史记忆,激励奋勇向前。我们诚邀管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离退休老同志及所有关心支持莲花山保护区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分享提供捐赠莲花山保护区历史记忆实物及线索等。

一、征集内容及类型

1、莲花山史志文献类:康乐、临潭、卓尼、渭源、临洮县志、年鉴等反映莲花山保护区发展各阶段历程的史志文献资料、不同年代关于莲花山保护区的重要文献、文件、画册、报纸等资料。

2、莲花山图片影像类:反映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在莲花山视察调研的照片和像资料;关于莲花山保护区建设过程中的旧照片、新闻报道、电视广告、拍摄视频、各类照片、绘画等作品;关于莲花山保护区各种类型新、老影像资料。

3、莲花山实物遗存类:国家、各部委、省下达的文件,莲花山保护区史志、机关及各保护站旧貌照片、印章、场牌、场报、文件、宣传资料、主要办公设备、林业生产设备(包括育苗、抚育、采伐、有害生物防治、林业调查等)、业务工作使用的计量设备(机械天平、游标卡尺、秤、尺、规、显微镜等)、各类劳动工具(斧、锯等)、工作劳动服装、手电筒、安全帽等反映保护区各项工作的代表实物等。

4、莲花山文化生活类:老旧手风琴、锣、鼓、喇叭、话筒、职工干部证件等。

5、莲花山国家、省级奖状证书类:单位集体奖状奖牌、干部职工个人优秀奖状、奖章等。

6、莲花山干部职工日常生活类:老式自行车、收音机、电视、音响、电话、录像机、VCD、光盘、录音机、磁带、衣柜、台灯、挂钟、钢笔、笔记本(塑料封皮)、背包、年画、花纹床单、被罩、军用毛毯、窗帘、洗脸架、洗脸盆(搪瓷盆)、暖水袋、暖水壶、茶壶、水壶、锅碗瓢盆、搓衣板、电熨斗、算盘、粮油秤、居民购物票证、书籍(包括画册、小人书)、信件、饮料、酒瓶、邮票、火花(火柴盒封面)、烟盒、海报、票据、包装纸等。

7、莲花山“花儿”专题类:WCD、CD、MP3、AVI、MP4格式文件、民间传承人专辑等。

二、征集要求

1、文字材料原则上要求原稿。

2、照片为未经PS处理的原始照片,每张照片电子版不小于1.5MB、图片为jpg、png、raw格式。所提交的照片均需附简短说明文字。主要内容为:照片标题、拍摄者、内容简述(包括时间、地点、背景、人物)、照片来源、所有者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欢迎将与照片相关的内容、故事、趣闻撰写成百余字或数百字的短文(传记、散文、随笔、考证均可)。

3、音视频资料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时长应大于30秒,格式为MP3、AVI、MP4等常用视频格式即可,并附300字以内文字说明。

4、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为原件。

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捐赠者,由管护中心颁发捐赠证书,并登记造册,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

2代管代展。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的,经双方签订协议,管护中心可代管代展。原件展出时,将标明物品出处。

3复制仿制。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但同意进行复制仿制的,可由本人或管护中心,在复制仿制后展陈复制仿制件。

4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四、说明事项

1、档案资料应权属明晰,客观真实,并附必要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等)。

2、凡以捐赠、复制等方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史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五、送达与接收方式

1直接送达:直接将史料、实物送至莲花山管护中心科研科。

2邮寄快递:将史料、实物邮寄至莲花山管护中心科研科。

3电子传送:复制的纸质、像资料,可通过邮件发至莲花山管护中心电子邮箱。

4上门征集:如因不便,可以采取信函、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由管护中心派工作人员上门征集。

 

征集时间:2022年930日至2022年1130日

人:马玉祥 

联系电话:0930—5938026

电子邮箱:lhskyk@163.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康乐县附城镇胭脂路4号

     编:731500

 

 

 

                            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