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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夯实林长制工作 提亮自然保护区底色

发布时间:2024-04-11 10:11    阅读次数: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莲花山管护中心林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持续做好“增绿、护绿、用绿、活绿”四篇文章,统筹推进“三抓三促”行动落地见效,全面夯实林长制责任。健全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空地一体巡查的森林资源巡查管护网络。及时召开保护区林长制工作会议和推进会,持续巩固扩大自然资源保护成效,真正做到守林有责、守林负责、守林尽责。

明晰管护中心保护站两级林长责任区域,细化职责与分工,结合天保、公益林管护划定网络化管护责任区,建立“管护中心保护站—护林员”三级网格管理机制。完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林长巡查制度等四项配套制度,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履行好林长职责,全面落实资源保护和监管责任,加强天然林、公益林资源保护,充分发挥保护站林长作用,切实做到林有人护,责有人负,让每一片森林有“家长”,让每一位护林员有“责任田”。全面加强林草综合监测,通过卫星遥感、森林督查、日常巡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确保资源安全、林区稳定。持续开展“绿盾2024”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着力构建点、线、面、网交织联通的联防体系。同时,加强与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莲花山分局、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洮河林区法院、太子山管护中心、临夏州林长办的协调联系,建立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联管联防协作机制,打破了传统地域限制,构建林长制跨区域一体化合作新局面,实现交界地林区“共商、共治、共管、共享”,充分发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与地方林长制办公室林草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信息宣传科 资源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