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管护中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莲花山管护中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活动采取“主题日+专项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是充分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周一集体学习、组织宪法宣传周专题学习,各基层保护站同步开展学习。通过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传播法治信仰”的行动自觉。二是各党支部开展宪法宣传主题党日活动,以“党课开讲啦”和“学习身边榜样”为引领,开展交流研讨,解读宪法知识,将宪法法律知识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宗教场所、进家庭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各部门广泛宣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林业法规政策和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建共享,进一步增强林区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四是切实开展“万屏点亮宪法”活动,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全天滚动播放活动主题、宪法知识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化思想、生态文明思想等,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五是充分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关注森林网”专业号、QQ群宣传报道保护区各部门开展的活动信息。据统计,宣传周期间管护中心开展主题宣传12次,悬挂横幅7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次。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林区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示范带动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树立了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办公室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