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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警长”,构建林区治理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3-03-01 17:41    阅读次数:

  

2023年2月28日,莲花山林区“治安林长”聘任会议在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莲花山分局召开,莲花山管护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张有佳同志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管护中心资源管理科、各保护站负责人等7名同志被聘为莲花山林区“治安林长”,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莲花山分局为7名“治安林长”颁发了聘书。

聘任“治安林长”,是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创新之举,构建了组织有力、责任明晰、协同联动、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林长”+“警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林区治安防控和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为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推进平安林区建设提供执法保障。

莲花山管护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张有佳同志在聘任会上围绕落实落细“林长”+“警长”保护工作新机制提出了建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职责。各治安林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掌握山情、林情、社情动态信息,配合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莲花山分局对辖区开展经常性巡护巡查,主动排摸辖区内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并及时上报,按照工作职责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林区资源安全,秩序和谐稳定。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按照甘肃省印发的《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助推林长制深入落实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林草保护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全面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进一步加强协调联系,形成林草资源保护强大合力。在资源保护、普法宣传、联合督办、协调保障等方面加强协调联系,形成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强大合力,以“一片林、一家人、一条心”的情怀,以无愧于时代的责任感,奋力书写莲花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努力让莲花山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资源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