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时间:2022-03-2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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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2016第12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洮河临夏州康乐县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进入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意见。
一、公示主要内容
康乐县水务局依据康发改发125号《关于洮河临夏州康乐县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康水务发【2021】211号《关于洮河临夏州康乐县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要求,在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洮河临夏州康乐县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康乐县莲麓镇低寺坪村,地类为集体土地,不占保护区林地。项目占地总面积10519平方米,修建堤防工程528米。
二、公示时间
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日
三、公示部门
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联系人:张星利 联系电话:0930-5938018
电子邮箱:617339919@qq.com
通讯地址:康乐县附城镇胭脂路 邮 编:731500
特此公示。
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