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管护中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0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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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莲花山管护中心于11月29日至12月5日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一是利用周一集体学习、组织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开展研讨交流会。二是利用机关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知识和活动主题,在机关和保护区主要道路悬挂主题宣传横幅;三是按照省林草局学法考试工作要求,单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积极参与,82人已完成学法考试。四是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切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进林区、进村社、进农户、进校园活动,联合森林公安局莲花山分局、洮河林区检察院、洮河林区法院深入辖区村社、校园,通过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
“12·4”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宣传周活动,在保护区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调动了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的积极性,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和林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形成了宪法至上的良好氛围。(办公室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