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 页 > 工作动态 > 政务信息 > 正文

莲花山保护局组织学习《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来源: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发布时间:2021-04-20 10:43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公民文明素养,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公民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向上、积极健康的工作环境,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4月19日,莲花山保护局结合周一集体学习,对《条例》的内容“总则、行为规范、倡导鼓励、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条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
  《条例》于2020年4月1日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对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意味着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推进的新阶段。
         会议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采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准则,提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并自觉遵守文明行为。二是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树典范、立标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表示要将《条例》精神落实到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切实做到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增强带头践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力量。(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