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保护局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州级验收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0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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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莲花山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11月5日,由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水保局相关单位组成的州级验收组赴莲花山保护区,对保护区内5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州级验收认定。
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验收核查。先后实地查看了G248至莲花山景区连接道路、莲花山森林公园移动通信塔、冶木河一级水电站、冶木河二级水电站、吉利水电站5个生态环境问题点位的整改和常态化监管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就整改工作推进落实、存在问题和后续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与保护局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验收组一致认定,保护区内5个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目标任务,通过州级验收。
验收组要求,保护局要继续督促保护区内各水电站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安全正常营业;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监管到位,不发生反弹,巩固整改成效。 (资源管理科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