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巡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0年野外巡护工作,有效掌握林内动态信息,及时发现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保护好莲花山森林资源,更好地履行保护管理职责,提高野外巡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将2020年巡护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定详细全面的年度巡护计划
各保护站要结合辖区实际,听取巡护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全面周到,详细可行的2020年度巡护计划及实施方案,根据巡护路线和巡护员实际情况进行分组,并确定巡护管理员,确保巡护工作有计划开展。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各保护站要定期组织巡护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习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外巡护量化考核办法》、《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动植物图谱》、《国家林业局第50号令》、《甘肃木本植物》、《草本植物图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等。不定期登录《甘肃林业网》、《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官网》等网站,系统学习了解森林资源管理相关知识,及时了解林业工作动态。每个保护站每月至少学习2种植物,1种动物。通过学习,提高巡护员对各类动植物资源的认知水平,正确反映森林资源实际情况。
三、认真开展巡护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一)日常巡护。各保护站要对规定样线进行经常性巡护,日常巡护每月每条样线至少1次。航迹要规范完整,在巡护航迹中标注发现的野生动植物名称及位置,并对巡护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林区资源进行拍照记录,照片命名标注保护站名称、拍摄时间、拍摄物种名称、小地名、海拔、拍摄人。
(二)稽查巡护。各保护站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林业局第50号令等法规条例,持之以恒抓好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监管,及时了解辖区动态。经常性不定时间、不定地点在辖区开展稽查巡护,尽量覆盖辖区人员活动频繁和其它重点区域,尤其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要加大巡查力度,特别强化洮河、冶木河沿岸的巡查工作。及时监管破坏林区生态环境、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蚕食林地、放牧、挖砂取土、采药、乱搭乱建、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等行为。对符合国家林业局第50号令相关规定的项目,及时进行登记备案,需要办理手续的项目,要提前介入,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相关准入手续,确保林区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资源安全。
(三)巡护资料整理。各保护站年底要对本年度巡护记录、个人笔记、汇总资料装订成册,进行归档整理,将巡护照片、航迹进行拷贝保存,建立巡护数据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为保护局科学研究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保护站要按时完成2020年巡护计划,在确定巡护线路、巡护人员时,充分考虑巡护人员年龄结构、知识水平现状和特长,合理搭配巡护人员,确保更好地完成巡护任务。并于2020年1月底前将方案报送至局资源管理科。
(二)各保护站每月总巡护次数不得少于15次,巡护管理员每月要认真统计巡护资料,准确填报巡护汇总表,按要求对电子版巡护资料文件夹和巡护照片进行命名(参考格式为,文件夹:xx年x月x保护站巡护资料,子文件夹雷同,加注文件夹内容;照片:保护站名称、拍摄时间、拍摄物种名称、小地名、海拔、拍摄人),撰写月巡护报告,巡护报告内容包括巡护工作开展情况、巡护员巡护次数、动物实体数、巡护照片数量、干扰类型统计、辖区内物候变化情况、生态环境问题调查情况、其它工作开展情况等。随时核对GPS参数,确保巡护资料的完整准确。每月月底前及时将电子版巡护资料通过网络报送,次月5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局资源管理科,如巡护资料报送不完整或超时报送,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三)各保护站站长对巡护工作各环节随时进行督促检查,认真审核巡护记录和个人巡护笔记,使巡护资料填写规范完整,准确无误,内容真实、全面,确保巡护质量。
(四)各保护站年底前要将全年巡护记录、个人巡护笔记、年度巡护总结、有关统计表进行详细统计,对巡护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巡护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和年度巡护资料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送局资源管理科。
2019年野外巡护分析报告
2019年度各保护站每月积极开展巡护巡查,认真记录了辖区内动植物种类,了解野生动植物活动分布区域,人为干扰类型,圆满完成了全年巡护工作,现将2019年巡护记录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如下:
一、巡护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共巡护1078次,合格巡护航迹1061条,出动巡护人员3733人次,记录野生动物实体4800只(次),野生动物种类54种,野生植物103种,累计拍摄照片343张。
二、巡护结果分析
(一)野生动植物记录情况
通过对野生动物实体、尸体、粪便、足迹、爪痕、叫声、羽毛等活动痕迹的记录分析,2019年在巡护过程中,记录到保护区内活动的野生动物54种,鸟类主要有朱雀、柳莺、啄木鸟、环颈雉、蓝马鸡、血雉、星鸦、麻雀、灰喜鹊、大噪鹛、灰头鸫、橙翅噪鹛、戴胜、乌鸦、红嘴山鸦、斑尾榛鸡等45种,兽类主要有狼、猪獾、狍、岩羊、狍子、野猪、松鼠、兔、黄鼬、花鼠、等8种;爬行类主要为蛇。监测野生植物103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玉龙蕨,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独叶草、星叶草。乔木主要有糙皮桦、华山松、白桦等,忍冬科主要有刚毛忍冬、红花忍冬等,小檗科主要有甘肃小檗、鲜黄小檗等,蔷薇科主要有南川绣线菊、匍匐栒子、华北珍珠梅、银露梅、甘肃山楂等,与2018年相比动植物均没有发现新种。
(二)干扰类型记录情况
2019年保护区内主要干扰类型有过往行人、过往车辆、放牧3种。主要为足莲公路道路施工车辆和人员干扰,九甸峡辖区乡村道路的车辆干扰、磨沟保护站的行人干扰,放牧现象主要在八度、磨沟和上东山辖区。
三、取得的成效
(一)巡护实现林区全覆盖,有效保护了保护区生态环境
各保护站在完成日常巡护的同时,积极开展稽查巡护,巡护范围覆盖全林区,有效制止了破坏生态环境,猎捕野生动物、蚕食林地、占用林地、放牧、挖沙取土、采药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有效保护了保护区生态环境,确保了保护区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秩序稳定。
(二)通过有效开展巡护,建立了详细、完整的巡护档案
各保护站对巡护记录、个人笔记、汇总资料装订成册,将巡护照片、航迹进行拷贝保存,建立巡护数据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使巡护工作更具连续性,为保护局科学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三)通过有效开展巡护,展示了莲花山保护区良好形象
巡护人员在巡护过程中从不同季节,多个角度拍摄到自然保护区内的动物、植物、风景及工作照片,并建立了档案资料,展示了莲花山良好形象,对宣传、提高莲花山知名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2019年巡护工作排名情况
对各保护站2019年每月上报的巡护资料严格按照局巡护量化考核办法进行统计汇总后得出,保护站巡护工作上东山和八度保护站并列第一,第二名为磨沟保护站,唐坊滩和九甸峡保护站并列第三,第四名为沙河滩保护站。野外巡护管理员第一名为林彦平,第二名为张智明,第三名为李卫东。野外巡护人员前三名为林彦平,张智明,李春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保护站均存在超时上报巡护资料的情况。
(二)每月上报的电子版巡护资料均存在文件夹和照片命名不完整、不统一的情况。
(三)部分保护站在巡护过程中存在对巡护工作不认真,没有按照规定的巡护要求完成任务的现象。
(四)个别保护站巡护工作开展还存在盲区,有违法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发生,保护站未能及时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