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概况
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自然生态系统类别中的森林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森林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地处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定西市的临潭、卓尼、康乐、渭源、临洮五县交界处。其东面以洮河为界,北面以冶木河为界,西南两面以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所属的羊沙和冶力关林场边缘为界。
保护区总面积11691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506公顷,缓冲区面积3312公顷,实验区面积4873公顷。境内地形复杂,沟谷交错,海拔在2000—3578米之间,相对高差达1578米。森林植被主要为山地寒温性针叶林,分布具有明显的垂直带谱。保护区内生物资源丰富,有野生种子植物85科348属892种,列入国家重点野生保护植物16种;有野生动物28目84科297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2种。
保护区地处青藏高原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在我国重要的候鸟迁徙通道上,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研究基地,也是陇上有名的风景旅游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莲花山花儿”的故乡,其森林植被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维持生态平衡、保障洮河中下游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良好的森林生态系统是保护区东南角九甸峡水利枢纽工程的安全屏障,为解决甘肃5个市(州)13个县(区)600多万城乡群众的生活用水、工农业供水和生态环境补水发挥着重要作用。
1983年,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发〔1983〕350号)批复,将临夏州太子山林业总场莲花山林场和临潭县莲花山林场合并,成立“甘肃省莲花山风景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县级事业单位,直属原甘肃省林业厅领导;1993年,原甘肃省林业厅以(甘林造字〔1993〕004号)批准建立“莲花山森林公园”,与甘肃省莲花山风景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3〕54号)批准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5年,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甘机编办通字〔2005〕8号)批复更名为“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05年,原国家林业局(林场许准字〔2005〕925号)批准,准予设立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定名为“甘肃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2006年,甘肃省林业厅以(甘林造字〔2006〕17号),同意在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设立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2021年,中共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甘编办复字〔2021〕17号)批复,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更名为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3年,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数为86个。保护区内设机构健全,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科、计划财务科、资源管理科、科研管理科、火灾预防科、信息宣传科、生态工程管理科9个职能科室,上东山、沙河滩、唐坊滩、八度、磨沟、九甸峡6个基层保护站。
2002年12月,被原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自然保护区先进集体”;2006年10月,被原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自然保护区示范单位”;2010年5月,经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批准成为“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员”单位;2010年12月,被甘肃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5年1月,被原国家林业局确定为首批“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单位;2016年10月,被中国动物学会鸟类分会授予“中国濒危雉类研究基地”荣誉称号。2018年9月、2021年2月,先后被中国林学会授予“第四批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第五批全国林草科普基地”。2020年11月,被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青年联合会共同命名为甘肃省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2022年,莲花山保护区在黄河流域8省区82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中荣获全国“第一”佳绩。莲花山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评为“2022年度、2024年度先进国家级中心测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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